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共有四类土地:第一类面积范围:德当镇(县)范围内10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和永康镇政府驻地规划区10平方公里。平均补偿标准为31040元/亩。
二类地区:小孟通镇、大雪山镇政府驻地(3平方公里)、德当镇孟墨村、明明村、永康镇孟地村、芒老村、县工业园区驻地等,平均补偿标准为21220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鸭莲乡、大山乡、重岗乡、乌木龙乡、孟班乡、班卡乡、德当镇孟默村、明明村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永康镇孟地村、芒老村、县工业园区。平均补偿标准为16240元/亩。
四类面积范围:集体土地以外的第一、二、三类面积,平均补偿标准:13488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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