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现在的拆迁安置合同是无效的吗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被拆迁人向法院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被拆迁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7)被拆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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