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车辆轻微擦伤交通认定事故一般十日内出来。一办而言交通事故车辆轻微擦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报案后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需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如何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损车辆的修理费,可以由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以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作为修理和赔偿的依据;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有异议的,也可以由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车辆修理费进行估价,并按物价部门的估价结论进行赔偿。如果对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车辆维修费用:
一是交强险有责赔偿,最高赔偿2千元;
二是其他保险按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和金额赔偿;
三是保险赔偿有剩余损失款项时,按主七次三的原则分担赔偿。如果车辆维修费未超过2000元,对方在交强险内全额赔付。如果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摊。我给你举个具体例子:比如,对方保险公司给你定损为8000元,则对方在交强险内先赔付2000元。剩下的6000元按比例分摊。对方为主责,通常比例为7:3,则对方需要再赔付给你4200元。而你只需要出1800元的维修费;如果你买了车损险+不计赔;则这1800元由保险公司帮你出了。当然,如果你只买了交强险,则这1800由自己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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