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办理离婚要不要户口本
时间:2023-03-15 19:02:38 3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双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户口本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和手续,但是具体是否双方都要携带户口本,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户籍状况决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已经迁到一起,那么携带一个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迁到一起,那么必须每个人都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户籍的户口本。

一、办理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离婚需要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三、夫妻异地诉讼离婚怎么进行?

1、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

(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0)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户口本 最新知识
针对想要办理离婚要不要户口本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想要办理离婚要不要户口本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