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出庭要求和缺席判决规定。若原告没有出庭,法院将根据撤诉规定处理,不会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且被宣告失踪,法院会缺席判决并判决准许离婚。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在离婚诉讼中,若原告没有出庭,法院将根据撤诉规定处理,不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并且被宣告失踪的,法院会缺席判决,并且判决准予离婚。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离婚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必须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2. 提交书面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证明其代理资格和授权情况。
3. 经法院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4. 不得影响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不得影响审理,不得从事与代理无关的活动。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要求包括必须出庭、提交书面材料、经法院许可和不得影响审理。
离婚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要求包括必须出庭、提交书面材料、经法院许可和不得影响审理。如果原告没有出庭,法院将根据撤诉规定处理,不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并且被宣告失踪的,法院会缺席判决,并且判决准予离婚。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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