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一、公司分红的账务解决
公司分红的账务应该计入应付股利一项中。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二、股权份额法律有何规定
《公司法》股权份额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继承股东的权利如下:1、参与决策权;2、知情权;3、监督权;4、利润分配权;5、优先认购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