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家给某件商品固定价格;
2、在买卖过程中搭售其他东西;
3、竞争业务的限制;
4、排他性交易行为。
另外,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一旦被认定为限制竞争的,将要承担下面的法律责任:
1、将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继续违法行为,并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被指定的商家从限制竞争中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和滥收费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不管是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还是其他的限制竞争行为,被有关机关做罚款等处罚决定后,要是不服的,损失也较大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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