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有效居住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持卡就医方面,跨省异地就医需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跨 省 异 地 就 医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哪些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应当在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跨省异地就医需要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应当在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有效居住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需要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应当在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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