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是:1、夫妻一方提起诉讼的起诉书,要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样需要一式三份;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也要一式三份;4、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要准备出生证活亲属关系证明;5、有财产争议的,要出具个人财产的有关合法证明;6、其它的涉及到的有关证明的文件。
离婚诉讼被告需准备的材料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离婚诉讼一半分为三部分内容,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和债务方面,房屋产权证、汽车、欠条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需要提交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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