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一、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多久?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可以两次补充侦查。4、公诉一审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5、二审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有:
1、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现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申请后可以延长一个月;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现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同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确认案件证据充分后,检察院可以起诉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通常在两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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