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某工业区08#地块,由厦门市某公司开发,厦门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福建省某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勘察,郑州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监理,由厦门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一期工程由办公楼、宿舍楼、厂房、化工库、原料库、充气间、设备房、污水处理站、围墙、室外工程等组成。本期竣工项目为厂房工程,该工程于2003年2月16日开工,2004年6月8日基本完工。
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层高:一层4.8M,二、三层为4.2M,建筑面积26943.55M2,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桩芯砼为C25,主体结构为三层以下梁板柱为C30,三层以上梁板柱为C25,栏板、构造柱的砼强度为C20,墙体:±0.000以下为MU10标准砖,水泥砂浆强度为M7.5,框架填充墙采用MU10多孔砖,砂浆标号为M5.0,外墙采用100×100MM方砖贴面,室内墙裙及卫生间采用300×200MM瓷砖贴面,地面、楼梯采用花岗岩板材铺贴。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水泥漆罩面。门窗采用塑钢窗及钢质防火门。屋面:为砂浆找平,911防水涂料,挤塑板隔热,砂浆面层。厂房共分A1、A2、B1、B2、C1、C2区。
电气分部工程包括:低压配电系统、避雷系统。
给排水分部工程包括消火栓给水、喷淋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二、监理内容和范围
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土建、水电部分的监理,开展“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工作;厂房电梯由业主另请监理。
三、监理机构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负责人;土建监理员;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经济专业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内容情况
本工程土建、水电由厦门思明区建筑总公司承包,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五、按图施工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能严格地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厂房竣工建筑面积为26943.55M2,厂房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六、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施工期间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没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七、专项验收结论
重要专项验收结论:
桩基:合格
地基与基础分部:合格
主体结构分部:合格
八、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意见
质量控制资料共核查28项(其中建筑与结构7项,给排水与采暖7项,建筑电气7项,通风与空调7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资料7项。
九、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意见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共核查13项(其中建筑与结构5项,给排水与采暖3项,电气3项,通风与空调2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2项。
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十一、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分部验收评定情况:地基与基础分部为合格工程;主体结构为合格工程;屋面工程为合格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为合格工程;建筑给排水分部为合格工程;建筑电气分部为合格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为合格工程;电梯安装由业主提供的资料载明为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基本齐全;本工程观感质量一般。
综上所述,该单位工程可评定为合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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