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家庭暴力,该做些什么
1、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1)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4)配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家庭暴力包括哪种行为
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方式维权。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