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这起案件历经六年七审,两次检察院撤诉,最终越秀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认定没有犯罪事实,王*其不构成犯罪。王*其申请国家赔偿67万元,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举行听证。
生活不易申请国家赔偿
打工被嫌弃年纪大了,做生意没本钱,摆地摊卖过剪纸、卖过包子,因为在广州赚不到钱,王*其获释半年后回了河北省邯郸市的老家打散工。目前对他来说,急需解决的是经济困境。人到中年,一方面老母亲年迈,需要资金治病;另一方面22岁的大儿子此前谈了几个恋爱对象,都因父亲入过监狱被对方家庭嫌弃,而最终告吹。
“刚出狱那段时间,因为没有法院的无罪判决,亲戚朋友还是觉得我多少都是有问题的,不然也不会到监狱去,他们会想,可能因为一些政策所以提前让我出来了而已。”王*其无奈地说。
贩卖玩具枪到底是否违法犯罪?王*其表示,这也是再审后检察院撤诉他却仍然上诉到广州中院,希望广州中院给个无罪判决的原因。昨日庭上,同在一德路做生意的十多个老乡到庭旁听,一位王姓先生说,此前他们大多出售玩具,王*其出事后他们都改卖饰品了。王*其则说,现在他听到玩具枪就心有余悸,再也不想碰跟玩具枪有关的东西了。
要求登报消除影响
今年1月25日,越秀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王*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检察院认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本案不应认定涉案枪形物品为枪支。
王*其因此案被关押了一共1460天,坐了整整4年牢,向广州中院申请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32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合计67万余元。同时,他还申请中院、二审合议庭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在人民日报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昨日下午,广州中院召开听证,法官听取王*其的申请后,提出今年新的人身自由赔偿标准将出台,是否选择按新的标准申请赔付,但需要等新的标准出台后才能拿到赔偿的决定。对此,王*其表示同意。
法官还建议由广州中院出具书面文件,发到王*其的家乡所在的相关政府部门,以此来消除本案对他造成的不良影响。但王*其拒绝,他说家人都在广州生活,且案件发生在广州,他还希望更多地方能以此为戒谨慎判决。
【法律解读】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373.10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373.10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373.10元
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
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据的等材料)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备注:以上国家赔偿金标准为最新,不是该事件发生时国家赔偿标准。
3.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到时间点B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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