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盗窃罪二者并不能够直接转化。
侵占罪乃指行为人基于某种意图之非法占有,从而擅自将原本为自己保管的他人之财物、被遗失物品或埋葬之财物赋予自身所有,且涉及金额较大,拒绝归还给受害方的违法行为。
相较于此,盗窃罪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之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多种形式。
这两类犯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具有显著差异。
侵占罪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前,已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然而,盗窃罪的行为人在取得财物之前,该财物并不处于其合法控制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全文4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