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查询密码;
3、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
4、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
5、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意事项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
2、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单位存款账户的账号和开户行)向公积金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3、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办理地址: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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