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补偿。补偿: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一般来说:
(1)房屋补偿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被拆迁人除获得住房补偿外,还可获得:搬迁补偿、设备搬迁和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
双方协商不成拆迁协议的,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局裁决,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举报、投诉箱和监察电话。
■举报和投诉范围:
1。搬迁基地宣传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实施“依法搬迁、文明搬迁、情感搬迁”;
3。基地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
4。执行当地人员的工作纪律;
5。对特殊和突发性搬迁矛盾处理不满意的。税收拆迁补偿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城市改造中,个人获得的补偿金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省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拆迁补偿金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不适用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的原房地产拆迁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单位因征地取得的房地产拆迁补偿款不征收营业税。土地使用权返还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只要出台县级以上民政政府的正式文件,无论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政府还是财政资金,都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安置有搬迁收入的职工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因城市改造取得搬迁补偿收入,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企业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和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购买或者建设、搬迁原性质和用途类似的固定资产和土地,除职工技术改造或安置外,企业搬迁收入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置换、职工技术改造和安置费用,其差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或者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征收;(三)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三)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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