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他人同居,离婚女方有证据的能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物质损失的数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是,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难以确定。
男方有精神病女方能提出离婚吗?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但有精神病的例外。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女方患有精神疾病的,一般会被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原则上不会判给女方抚养。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男方有可能得到抚养孩子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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