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了当事人提出申诉的途径,包括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有资格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如果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同时也能促进司法的完善和进步。
如果在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当事人仍然有资格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如果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 事 人 认 为 已 经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的 判 决 有 误 , 如 何 申 请 再 审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认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提出再审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1.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应当申请再审;
2.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认定公民、法人的资格或者对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的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应当申请再审;
3. 当事人认为审判组织的组成或者其程序违法的,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提出审查意见,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提出再审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但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符合一定情形的,法院应再审并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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