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梁控股集团旗下的大冶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蔡女士因劳动合同与公司发生纠纷:蔡女士称自己休产假时被公司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任何补偿;公司称并非强制而是协商,且在为职工争取最大利益。
两次协商未果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
近日,自称中梁控股集团湖北区域公司员工的蔡女士向极目新闻反映,她在休产假时,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大冶锦润公司给蔡女士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极目新闻记者从蔡女士提供的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显示:“您的劳动合同将于2022年06月24日解除,请您于劳动合同解除日内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当月劳动报酬正常核算至劳动合同解除日(即最后工作日),关于经济补偿,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另行发放。”通知书左上角有“中梁控股集团”Logo,落款为“大冶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对此,中梁地产方面称,大冶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中梁地产的子公司,蔡女士的劳动合同是跟大冶锦润签的,所以印章是大冶锦润而非中梁地产。
蔡女士的个人资料目前仍在公司内网
蔡女士对这个解释并无异议,但她对通知书的内容表示质疑。蔡女士称,其于2022年3月22日开始休产假,至2022年8月27日产假结束,目前正处产假期间。2022年5月7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要强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并给出a+b的补偿方案。其中a即经济补偿金2N(N为工作年限);b即生育津贴。蔡女士认为中梁地产没有为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且生育津贴较低,因此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补足差额部分。
6月22日,公司方面再度与其联系,提出新的补偿方案为a+b,a即经济补偿:N+1,b即扣除产假期间部分工资。对这个方案,蔡女士认为更无诚意,于是电话回复不同意。可6月24日,公司向蔡女士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称业务不景气希望员工理解
对蔡女士反映情况,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中梁地产湖北区域公司相关负责人。
该公司人力资源专业副总监王某某和人力行政部总监王某两人表示蔡女士的反映确有其事,但个别细节有所出入。
王某某称,给蔡女士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只是协商过程,公司并未强制解除与蔡女士的劳动合同关系,提出的补偿方案也不是最终决定,仍在与蔡女士进一步协商。他还表示,当前房地产业行情紧张,公司没有利润,总部也要求他们裁员。他认为蔡女士在对待这件事上不够冷静。
王某则称当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但他们第二次协商给出的补偿其实比第一次多,是蔡女士自己理解有误。同时,公司虽然已经下发《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但“并不是强制解除,仍会与蔡女士协商沟通,这点逻辑是不变的。”王某说,希望双方坐下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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