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遗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没有取得遗嘱处分财产的继承权,因而其晚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故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因而此部分应该作为老人未安排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老人其他继承人和代位继承父母(遗嘱继承人)份额的子女共同继承此部分遗产。
被继承人要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遗嘱的生效要件。
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立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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