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物的保管义务。
(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
(3)返还留置物的义务。
一、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都包括了哪些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三、抵押借贷留置哪个优先
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使用较多。并且法律对留置权行使有特别规定的。譬如一艘货轮在海上遇险,经施救、修理恢复了原状,若货轮所有人拒不支付拖船费和修理费,则拖救人、修理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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