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业主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则可选择退房;当然,亦可以寻求与开发商的友好协商来达成退房事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原则上来说,若房产已在当地房管部门完成备案,签署合同后便不可轻易进行更换或退还原定房屋。
然而,在遇到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开发商由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生效等情况,业主仍有权利申请退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退房的请求较其他问题更为复杂,但只要经过与开发商充分的协商并获得其同意,退房手续仍然得以顺利完成。
另外,一旦与开发商达成共识,业主须与对方签订正式的退房协议。
此份协议并不应被视为随意编写的文件,而是应由开发商的律师根据房管局规定的标准化格式撰写,以确保其合法性及有效性。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
全文3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