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下达后案件进入羁押阶段,但判决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法庭审判,包括定罪和刑罚确定。虽然逮捕令下达意味着公诉机关掌握了定罪的基本证据,但案件仍需经过审判程序,因此被捕后仍有可能被判无罪或有罪。
不,逮捕并不等同于定罪。逮捕令的下达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案件进入了羁押阶段,并且调查工作正式开始。但是判决需要经过刑事诉讼之后的一系列程序,经过法庭审判后依照具体案情进行裁判,裁决下来才意味着刑罚的确定。不过逮捕令已经下达意味着公诉机关掌握了基本足以定罪的证据,是有很大可能审判后获刑的。
逮 捕 令 下 达 后 , 案 件 审 判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令下达后,案件审判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案件被送至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在收到逮捕令后,需在七日内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接着,相关部门在收到案件后,需在十日内进行侦查,并将侦查结果移送至法院;随后,法院在收到侦查结果后,需在十日内进行审判,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若判决结果为有罪,法院还需在十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至罪犯手中。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院需确保审判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但并不代表已经定罪。逮捕令的下达只是进入了羁押阶段,案件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审判才能确定刑罚。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院需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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