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或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但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加诉讼。
1.直接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
2.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3.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其近亲属,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加诉讼。
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犯罪的,或者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加剧了损害后果的,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因此,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可能仍然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例如,在某些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后来通过认罪认罚等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被害人自愿放弃追诉权的,被害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地位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包括在犯罪行为中受到实际损失的人,如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因此,在某些刑事案件中,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可能仍然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犯罪的,或者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加剧了损害后果的,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可能仍然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例如,在某些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后来通过认罪认罚等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被害人自愿放弃追诉权的,被害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地位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包括在犯罪行为中受到实际损失的人,如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因此,在某些刑事案件中,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可能仍然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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