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责任范围究竟涉及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责任范围涉及的因素是:
1.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存在主观过失;
4.违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二、医疗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具体赔付的金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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