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提起诉讼时,其流程大致如下:
1.撰写起诉状,首先需要详尽地阐述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然后列举出您所提出的明确且具体的诉讼请求(即您提出此项诉讼的宗旨及期望得到的结果),最后清晰地阐述事件发生的始末过程;
2.携带上述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所在地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
3.立案成功之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举证通知等文件,同时也会向您本人发出相应的举证通知以及被告的答辩状;
4.待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予以公布后,法院会向您和被告分别发送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上所注明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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