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几个月
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时间,现行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被拆迁人协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协议条款执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数额一般应以企业前三年的平均利润为参考数据来认定,补偿六个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农村土地征用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的步骤如下:
1.需要征地的,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获得上述部门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方案,进行补偿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全文9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