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有学士学位,可落户东莞;
2、本科学历,非全日制,3年社保,有居住证,可落户东莞;
3、大专学历,全日制,3年社保,有居住证,可落户东莞;
4、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年社保有居住证,可落户东莞;
5、具备高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有居住证,可落户东莞;
6、在东莞连续三年每月工资6000以上并且缴税的,可落户东莞;
7、在东莞注册公司一年以上,并且有五个以上员工缴纳半年社保的,可落户东莞;
8、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类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东莞。
二、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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