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过期没有领取的可以和下一期的失业保险一起领取。过期没有领取失业保险的只能当作逾期放弃,但是下一期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继续领取,之前没有领取的时长会累计到以后的时长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从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个人和单位交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一、怎样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资格确认:劳动保障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3、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保障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意见。于每月3日、18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资金需求表》及《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
失业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失业保险新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长最长为1年。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长最长为1年半。缴纳失业保险超过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长最长为2年。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结合上一次失业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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