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有郑州户口的,不管在郑州住几年,退休后都按郑州居民养老标准执行。年满60周岁、且没有享受职工养老的70万郑州户籍城乡居民,即使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至少65元的基础养老金。发布会上,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详细解读了调整后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介绍,该办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但是由于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将于3月15日全面启动。
一、有郑州户籍就能享受养老保险
此次,郑州试行的《办法》,根据国家相应政策,专门对迁入人口参保问题作了调整。《办法》规定,只要有郑州户籍,不论迁入时间早晚,其参保缴费、养老保险补贴、基础养老保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政策,都与郑州居民一样。
二、养老保险缴费门槛降低
按原《办法》,居民参保缴费按照缴费基数的6%~85%7档标准自由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则可按半年或一年缴纳。政策调整后,可选100元~1500元10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养老保险缴费年度由原来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更改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原政策相比,新《办法》缴费门槛降低了。按照原有标准,参保者即使选择最低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每年也需缴六七百元,最高档达9000多元,而新《办法》每年最低缴纳100元,最高才1500元。
三、满60周岁不缴养老保险费也可领钱
《试行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居民缴费至少要缴满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金。而《办法》规定新参保人员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15年或选择不缴费,不缴费也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65元。居民参保时已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必须按年缴纳到60周岁时,同时也允许在正常缴费期间按补缴时选择标准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四、养老保险补贴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在养老保险补贴方面,二则也有不同。《试行办法》中规定,居民在同一年度正常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基数1.5%养老保险补贴,其中1%记入个人账户,抵缴个人缴费。
而《办法》中规定,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按年正常缴费的,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每位定补60元,直接计入个人账户,不再抵缴个人缴费。
五、养老保险待遇统一提高
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将统一提高。其中,按原《办法》正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其按月享受的基本养老津贴43.7元将并入新《办法》规定发放的基础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也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除此之外,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可依法继承。
新《办法》规定,缴费满15年并领取养老保险金城乡居民死亡时,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1000元,不缴费或缴费不满15年并领取养老保险金城乡居民死亡时,不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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