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终止情形:一是合法解除,包括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二是自然终止;一方或双方死亡。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终止
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二、二婚后可不可以与继子解除关系
二婚后可以与继子解除关系的条件:
1、处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而产生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为子女利益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予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离婚、带子女再婚而形成的,另一方生父或生母因其他原因需要收养子女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子女被收回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2、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死亡而终止,另一方生父或生母要求将子女收回抚养;或者生父、生母与继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生父或生母带走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3、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母抚养和教育的继父子女应当承担起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原则上不能解除。但继父母与继父母的关系恶化,可能维持继父与继父母的婚姻关系,继父母与继父母的关系,继父母与继父母的合法权益可以解除。
三、在深圳,协议离婚不成怎么办
在深圳,协议离婚不成时,确实想要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我国离婚,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能够解除夫妻双方的法定婚姻关系。诉讼离婚需要遵循以下条件:
1、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就包括了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以及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2、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已经事先登记结婚,同居关系是不需要解除婚姻的;
3、当事人已经收集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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