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人是指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某项事务的人,亦即委托人,相对方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授权委托人可否有授权他人之权利
授权委托人有授权他人之权利。即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全文4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