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是否能够返还彩礼
无效婚姻彩礼可以主张退回,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1.男方没有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没有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离婚和婚姻无效的有什么不同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不同有: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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