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文抢劫案
时间:2023-06-11 13:00:18 1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佛刑二终字第149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志文,男,1968年12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江永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永县潇浦镇白塔脚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5年11月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志文犯抢劫罪一案,于2006年3月16日作出(2006)顺刑初字第602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唐志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5年11月6日11时许,被害人陈雄新乘坐的一辆公交中巴车(广州-肇庆,粤H01102)途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路段时,坐在陈身旁的被告人唐志文趁陈不备,偷去陈挂在腰间的一部银白色的三星牌609型手机(价值人民币817。5元)。陈察觉后欲夺回手机,被告人唐志文见状迅速将手机交给车上的另一名男子(另案处理),且两人从身上各自抽出一把水果刀威胁陈不准出声,陈大声呼救,两人见状将刀丢出车外并强拉车门逃跑,司乘人员立即与陈合力将被告人抓获,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原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陈雄新的报案陈述及对被告人的辨认,证人高道禄、赖平、赖东全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抓获经过,佛山市南海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等。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唐志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酌情以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唐志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唐志文上诉提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量刑过重。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唐志文参与实施抢劫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经审核后均予以确认。

对于上诉人唐志文提出的上诉意见,经查,上诉人唐志文先在公共汽车上实施盗窃行为,被被害人发现后即与另外一名同案人员从身上各自抽出一把水果刀威胁被害人不准出声,被害人大声呼救,被告人见状将刀丢出车外并强拉车门逃跑。上述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故上诉人的该项上诉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对于上诉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经查,原判根据上诉人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情节及其认罪表现,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量刑并无不当。

本院认为,上诉人唐志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上诉人自愿认罪,原判已酌情从轻处罚。上诉人提出的上诉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奉芳

代理审判员罗祥远

代理审判员周铭川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周辉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4-01-11 14:30:08
查看有期徒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唐志文抢劫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唐志文抢劫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