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档立卡户被企业辞退有补偿吗
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皆属非法解雇行为: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已确诊为疑似职业病病患正在治疗中者;
2.于本公司任职过程中,患上职业病或因公受伤,经鉴定已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者;
3.患有疾病或非因公受伤,正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者;
4.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及哺乳期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差五年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合同没到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不被允许。
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依据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两倍经济补偿标准向每位劳动者给予赔偿金。
其中,经济补偿则根据员工在本企业中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每工作满一年便可获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反之,若服务期未达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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