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一、劳动关系不成立可以申请工伤吗
劳动关系不成立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费用没报销完的是由单位负责么
工伤费用没报销完的,除单位愿意承担外,司法实践中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协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解决后还可以享受其他待遇吗
工伤解决后伤者不可以享受其他待遇,事情已经解决公司和国家有关单位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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