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具有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的,则劳动者每在公司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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