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扭伤不算工伤。按相关规定,下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扭伤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扭伤是不属于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该认定成工伤。我国条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成工伤: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为工作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是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全文7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