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一直中断有效吗
诉讼时效一直中断不一定有效,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经过最长期限,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根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除非确实有特殊情况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即使普通短期诉讼时效一直被中断,一直在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之后,诉讼时效期间也会经过。诉讼时效经过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债权人据此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据此完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部分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部分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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