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燃煤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23-06-06 19:43:02 2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河北省环保局:你局《关于征收燃煤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冀环理函[1997]48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82]21号)附表“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废气”部分注解(2)规定:“火力电站、工业和采暖锅炉的废气,目前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其他有害物质暂不收费”是指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采暖锅炉排放的废气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其排放的“其他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暂不收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待国务院批准“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划分方案后,在上述两区内可以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

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82]21号)第三条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执行国家发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标准”,“对超过上述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征收排污费”。依据上述规定,对燃煤电厂在煤炭装卸、堆存过程中排放的煤粉尘应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应按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82]21号)附表废气部分中“其他粉尘”的收藏标准执行。

全文4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排污费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征收燃煤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征收燃煤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