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民政大病救助标准》,具体规定了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农村五保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具体疾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等7种疾病。申请人需要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获得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民政大病救助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农村五保对象;
2.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一、民政大病救助的范围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3、重症肝炎;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申请大病救助具体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综上所述,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哪些?
民政大病救助是指国家对困难群众提供的医疗救助服务,旨在帮助其缓解病痛,减轻经济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民政大病救助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符合大病救助标准的困难群众,主要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
2. 医疗救助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
3. 医疗救助标准:根据不同疾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制定不同的医疗救助标准。如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等疾病,医疗救助标准一般为起付线以上,最高限额以下。
4. 医疗救助程序:困难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获得相应的医疗救助。
5. 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大病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大病救助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同时,不同地区、不同疾病的医疗救助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民政部发布的《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是为了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病痛、减轻经济负担。根据该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获得限额资金的医疗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困难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获得相应的医疗救助。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大病救助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第二条,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残疾人分别给予政策性补贴。城镇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每年只缴纳44元费用;重度残疾学生或重度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只缴纳15元的费用。城镇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个人缴纳的44元医疗保险费用、城镇低保家庭中未成年残疾人个人缴纳的15元医疗保险费用和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