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第六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8年),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综合上面所说的,车辆报废不管是营转非,还是属于非转营都会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来进行实施,从而对于报废的年限也会结合此条款来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对于报废车辆是不能够正常的上路,其目的性也是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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