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公安窗口
二、办理材料
《焰火燃放许可》申请表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燃放作业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报告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公安窗口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中山网上办事大厅并注册。
2、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退办。
3.审查。经实施机关审查合格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4.领取结果。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2.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方式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
2.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第11章的要求。
3受理
3.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第11章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2补正材料。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的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所在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电话查询或通过烟花爆竹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
5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合格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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