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妻子不堪丈夫的长期虐待和殴打,在一起家庭琐事中将丈夫杀害。庭审现场,当事人的儿女、邻居以及全村235名村民签名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此事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
■检察院:妻杀夫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2月31日凌晨,被告人高x斋(平乡县平乡镇南柴村村民)和丈夫王x朝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王x朝对高x斋进行了辱骂和威胁,高x斋心中长期受虐待和殴打的怨恨爆发,她趁丈夫王x朝熟睡时用自家水窖上的铁棍在王x朝头部用力砸了几下,后王x朝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高x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检察院认为,本案系高x斋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发案,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影响:235名村民摁手印要求轻判
血案发生后,在当地引发强烈关注。被告人高x斋、被害人王x朝儿女,被害人王x朝邻居,及由南柴村235名村民摁手印签名的《请求书》,均请求对高x斋从轻处罚。他们均证明被害人王x朝实施家庭暴力,经常打骂妻子高x斋,高x斋是在不能忍受的情况下打死了王x朝。
据介绍,高x斋长期遭受丈夫王x朝的家庭暴力。据高x斋供述,丈夫王x朝动不动即对其非打即骂,还时常以携带菜刀到她娘家闹事来威胁,甚至在她母亲病重时也不让她前去探望。王x朝还称即使高x斋的母亲去世,也不让她回家奔丧。据王x朝的子女介绍,自记事时起,父亲就经常打骂母亲,一次,母亲不愿意去姑姑家赶会,父亲就对母亲进行毒打,甚至开摩托车撞母亲,母亲最后躺到邻居的床底下父亲还不肯罢休。还有,父母在马坊营村炸油条,仅仅因为别人说了一句他们炸的没有别人炸得好吃,父亲便一脚将油锅踢翻,滚烫的油将母亲的左手严重烫伤。
■反思:家庭暴力酿血案引人深思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指出,被害人王x朝经常对被告人高x斋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是,任何人包括被告人高x斋在内均无权剥夺其生命。所以,高x斋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将王x朝打死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本案毕竟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人有过错的案件,与社会上的一般杀人案件在量刑时应该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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