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妻子杀害丈夫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丽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丽容因经常受其丈夫朱柳济醉酒后打骂,遂产生杀害朱柳济的念头。2005年3月间,杨丽容用农药甲胺磷欲毒死朱柳济未得逞后,双方矛盾激化。
2006年11月8日下午,朱柳济的叔朱雄济家里办满月酒,在杨丽容家摆几台酒席,并安排朱柳济与亲戚孔某、何某等人同席喝酒。期间,朱柳济因醉酒后睡在酒席边,杨丽容将朱柳济拖拉到卧室内,让朱柳济躺在地上睡。
当晚23时许,杨丽容在客人离开后,解下身上的裙带,用裙带绕住朱柳济的脖子,两手抓裙带两头将朱柳济勒死,后自己上床睡觉。次日凌晨3时许,杨丽容骗孔某等人称朱柳济因喝酒过量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丽容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丽容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害人朱柳济平时酗酒,且酒后打骂杨丽容,造成家庭矛盾是引发本案的主要原因之一,但该原因不能成为被告人杨丽容故意杀人的理由,被告人杨丽容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惩处。但鉴于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及被告人杨丽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决定给予被告人杨丽容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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