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未设立前的合同怎么签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立的公司是不具有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所以不能与别人签订合同,只能由股东与别人签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一)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证据,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被对方接受的证据。
(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约定要签订确认书的,确认书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
(四)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己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证据也可以间接证明合同成立,如: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对账函、发票等凭证。
三、合同成立了是否就有效
合同成立了但不一定就有效。合同成立而未生效的情形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法定生效条件尚未达成、约定生效条件未达成和约定生效期限未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