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后,也会遇到已登记姓名变更的情况,所以在结婚证上使用原名是没有效果的。在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办理结婚证后更名的流程: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当事人因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户口本以曾经的名义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婚姻登记机关按照不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与婚姻有关的案件处理内容广泛,也要注意取证方法和可能性。如因领取结婚证发生纠纷,建议聘请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更好地规避风险。
办了结婚证户口是否会自动迁走
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户口是不会自动迁移到男方户口的。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是可以选择是否把户籍迁移到配偶户籍的,若公民需要把户口迁移到配偶户籍,是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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