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子女未满2周岁,在下列四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归由男方抚养:
1、当双方协议未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男方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4、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女方在监狱服刑等情况。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是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最重要的考量标准。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一起生活的法律规定,也是考虑到孩子太小,对母亲的依赖性比较大,随母亲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比较有利。
一方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