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于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那么就应当采取逮捕措施: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在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于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那么就应当采取逮捕措施: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法 律 规 定 逮 捕 哪 些 过 失 犯 罪 案 件 ?
根据我国《刑法》第386条规定,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行为。对于过失犯罪案件,法律规定可以逮捕以下三种情况:
1.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逮捕。
2.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逮捕。
3. 严重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严重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剥夺政治权利罪等。对于严重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逮捕。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过失犯罪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逮捕,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经法定程序直接逮捕。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等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合法处理。
在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于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那么就应当采取逮捕措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等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合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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