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是二次报销。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统一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统筹),保证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均衡企业医疗费用负担;
2、大病统筹的原则是:
(1)互助互济,风险共担;
(2)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
(3)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大病统筹多大岁数可以不交
大病统筹在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交够年限的情况下可以不用缴费。缴费累计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用缴费也可享受社保医疗。报销比例一般在85%以上。大病救助标准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人员;
2、城乡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病,负担医疗费有困难的人员;
3、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患大病重病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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